邓伦“塌房”!明星都是怎样避税的?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文化娱乐行业的风水似乎来回旋转,人设的树立和崩塌都只在一瞬之间。
而这一次,是邓伦。
坦白说,我看到邓伦因逃税问题高挂热搜之时我并没那么惊讶,1.06亿罢了,有8亿,13亿“珠玉”在前,再看邓伦的这个数字,似乎也没有那么多。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没什么好惊讶的。
也许网友们也报着和我差不多的心情,大家围观新闻,戏谑着又产生了一个全新的计量单位“1伦=1.06亿”,嘲讽着他道歉声明中想继续工作的痴心妄想,看着品牌方一个个解约,看着微博抖音上最终查无此人。
太多次了,大家对这个流程太过熟悉,以至难以生出太多意外的情绪,从最初的震惊逐渐走向麻木,慢慢习以为常,熟视无睹。
或许还会对连带的处罚感到怀疑,因为一个人去牵连背后的那么多作品和品牌方,是否公平?殊不知,明星逃税成为一种常态,这本就极度的不合理,是对社会公平的极大损害。
税收,本就是社会再分配的一种模式,是对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现状的一种调整。它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助力社会公平,推动共同富裕。
但并非所有人都愿意接受把赚到钱从自己钱包里拿出来去进行二次分配。因此,作为社会高收入人群的明星们首当其冲,都喜欢在税收上做文章,各种花样层出不穷,在“避税”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走至穷途末路。
细究来,明星的避税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开设工作室
诚然工作室可以方便明星独立从事商业活动,但从税收角度看,成立个人工作室更是明星避税的常见手段。
明星工作室按法律性质可分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两类。相关法律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无论工作室属于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都不涉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只需要缴纳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按照税法核算,明星以个人身份征收的所得税税负是最高的。明星的工资薪金与普通人缴纳税款相同,适用于3%-45%的个人所得税;片酬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于20%-40%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红利按20%的偶然所得进行征收;而工作室收入则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进行征收,税率则为5%-35%。也就是说,明星可以通过转换经营主体的方式降低百分之十的税率。
而且,个人收入的缴税基数是“收入”,个人独资企业的缴税基数是“利润”。通过种种“成本扣除”后,明星缴税额度能大幅降低。甚至不乏有些规模较大的明星工作室或公司法人钻这条法律的空子,通过增加关联公司交易将应税所得资金变成成本费用“洗”出去,以达到逃税目的。
除此之外,个人工作室还可能通过核定征收方式进行避税。一般情况下企业纳税有两种方式,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实践中一些小微企业没有账本或账目混乱等原因,让税务机关很难征税。为了简化手续,降低征管成本,法律赋予税务机关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税,即按照企业收入按一个固定比例(如10%)来核定应按税额,然后按照对应的税率或者很低的核定征收率来征税。
明星工作室会通过不建账的方式,选择核定征形式纳税。据相关学者测算,采用核定征收,一些高收入者实际税负较法定纳税额度大幅降低,一些地方降幅甚至能高达九成。
不过,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明确了独资合伙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不可以适用核定征收的方法,已经对此项进行叫停。
前有范冰冰8亿罚款爆出惊天巨幕,后有郑爽接力赛跑再现“阴阳合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近年来阴阳合同之案始终未曾淡出我们的眼前。
所谓的阴阳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的合同。与之相反,“阴合同”是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的合同。
而引申到一般意义上,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实际运行,一份对外公开发布,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用来掩饰天价片酬和逃避国家税收;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2018年崔永元曝光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就是典型的“阴阳合同”,即通过采用拆分合同的形式,使得报税的明面合同数额少,隐匿的对内合同数额高,以达到少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目的。
而郑爽签订的阴阳合同则是在此基础上的PLUS版本,一份4800万,一份1.2亿,前者是郑爽明面上的片酬,后者则被包装成向刘艳名下公司的注资,通过将账面的亏损转为实质的亏损使公司的净资产越来越少,再转让股权,减少应缴税款,最后以股权代持人的名义把钱借走。根据相关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谓的税收洼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在其税务管理辖区注册的企业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办法和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等处理方法,实现企业税负降低的目标。而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导致影视产业的税收缴纳规则具有较大的特殊性,这也直接造成相关从业人员利用这些规则,规避高昂的税负成本。
最为人熟知的是“避税天堂”霍尔果斯。2010年,霍尔果斯被批准设立经济特区,之后相继出台了“五免”和“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在霍尔果斯新办的《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5年内全免,后5年减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附加税等最高享地方提留50%的财政奖励,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最高返还90%。
政策出台后,大量企业纷纷到霍尔果斯注册子公司,当地的代办注册公司行业也得到了发展,机场广告牌都是财税广告,而代办注册的费用2万元左右,不需要人亲自过来,只需要相关的资料即可。
根据天眼查网站用“文化体育以及娱乐业公司”进行搜索的结果,在霍尔果斯注册的相关行业企业有1323家,不少公司是在2015年至2017年这一期间成立的,其中90%都是广告影视、股权投资、电子科技等轻资产行业。
此外类似的税收优惠地区包括东阳、上海、无锡等地。
只是“税收洼地”引来的文娱企业注册潮效果尚且寥寥,那些蜂拥而来的文娱公司又循着风声呼啸而去,只留下一地鸡毛,无锡的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几近腰斩,新沂的馨园影视文化产业园仅剩53家在业,相关企业流失百分之九十以上,令人叹息不已。
因此,继它们之后,为避免海南成为下一个“避税天堂”,其优惠政策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和15%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但需要符合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
除以上方式外,明星还可以通过改变支付手段的方式进行避税:
1. 约定税后收入。
一般谈论薪酬都是讲税前,但明星方出于规避税务,会要求出资方按照税后的金额全额支付,从而将税负转嫁到了出资方身上。
2. 设立信托
设立信托是指把财产交与受托人管理。这时其财产所有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再向委托人转支资金,此时的钱在转一圈后属于财产增值,不属于明星付出劳务、投资所产生的交易,对明星来说不用缴纳所得税。
3. 名目分摊
通过将一项所得挂上多项劳务名称来避税,比如同时身兼数职:制片人、化妆师、道具师、编剧、顾问等等,这样就将自己的一次劳务报酬分为了制作费、化妆费、道具费、剧本费、顾问费等,且有些项目的弹性较大,需要税务部门稽核,这就为征收管理提供了难度。
4. 分期支付
即把一次性劳务所得分为多个阶段收取,将总收入分次数来支付,每次支付的数额所适用的税率低于一次所得所适用的税率,这样就可以达到少缴纳税款的作用。
结语
所谓乱花渐欲迷人眼,金钱看多了,贪欲也随之而出,很久之前邓伦在拍摄广告时因拿到2500元而直呼巨款,多年后的他拥有了更多的收入却失去了当初的纯粹。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普通人尚且生活在法律的条框之下,更遑论公众人物。云巅之上纵有千般风景,依然要脚踏实地,做一个普通公民应该做的事——依法纳税,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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